到2017年投運電驅動公交車不低于4500輛;推進長安街沿線、三環路環線等重點公交線路全部采用電驅動公交車;將現有4條城市快速公交線路全部更新為電驅動公交車……
6月27日,北京市科委舉行新聞發布會,公布《北京市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2014-2017年)》。根據行動計劃,未來4年,北京市將在公交、出租、分時租賃、物流、公務、環衛6個公共領域和1個私人領域加快電動汽車的推廣應用。
北京市科委副主任張繼紅表示,北京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是貫徹落實國家《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具體體現。北京市電動汽車推廣應用堅持市場導向和政府推動相結合,以政策服務創新為牽引,以重點應用示范為突破,以市場全面開放為動力,以基礎設施建設為支撐,在公共領域率先示范,兼顧有序培育私家電動汽車市場,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創新、共同支持減排的良好氛圍,努力將北京建設成為電動汽車全國示范應用的新標桿、應用規模全球領先的新高地。
為了確保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的完成,北京市將強化四方面工作。
一是著力推進政策服務創新。將推廣應用電動汽車的政策從購車環節向用車環節延伸,覆蓋購車、用車、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服務保障等全鏈條。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開發金融產品,全面參與電動汽車推廣應用。
二是著力推進重點應用示范。聚焦示范效應突出、節能減排效果明顯、應用模式相對成熟的細分市場,大領域以點帶面,小行業集中突破,加大在公交、出租、公務車領域的推廣力度,引導和帶動單位及個人購買使用電動汽車。
三是著力推進市場全面開放。立足純電驅動,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在產品準入、基礎設施建設及運營等方面全面開放,突出質量與服務并重,強化企業主體責任。
四是著力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堅持公用充電樁以快充補電為主、自用充電樁以慢充為主的原則,適度超前布局,充分發揮政府規劃引導作用,吸引社會力量全面參與,推動形成市場化的建設、運營、管理機制,建成較為完善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
電動汽車推廣應用行動計劃著重強調,北京市將加快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公共領域充換電站建設力度。在公交領域,建設大型充換電站3座;對直充式電驅動公交車、增程式公交車分別按照不低于2∶1、10∶1的車樁比建設快速充電樁。在出租領域,對市區電動出租車按照不低于3∶1的車樁比建設快速充電樁;對區域電動出租車分別按照不低于1∶1、5∶1的車樁比建設交流充電樁、快速充電樁;同時在出租企業建設慢充樁。2014年力爭完成小營公交車充換電站建設,啟動通州土橋和昌平未來科技城公交車充換電站建設,推進電動出租車充電設施建設。
全面建成較為完善的公用充電服務網絡。在社會公共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含P+R)、大型商超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電動汽車專業銷售(4S)店、具備條件的加油站等建設1萬個快速充電樁。2014年重點研究制定在首都機場、南苑機場、北京站、北京南站、北京西站等大型交通樞紐,以及公共停車場、高速公路服務區等公共場所充電設施配建規范,完成1000個快速充電樁建設,在五環內初步建成5公里半徑快速充電網絡。
推進單位及個人自用充電樁建設。今年,北京市發改委發布實施《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建設管理細則》,做到流程清晰、標準明確、方便快捷、規范有序;北京市規劃委發布實施《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規劃設計指標》,明確新建及改建建筑要按照不低于18%的停車位比例配建充電設施,并將此作為規劃審批條件;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布《關于推進既有居住區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明確既有居住區內用戶、物業、充電設施建設單位等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要求協調配合推進充電設施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