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輛電動轎車上路行駛引起巡邏交警的注意:車輛外形與其他轎車無異,卻掛了一副“怪異”車牌。后經交警和工商部門調查,發現這款電動汽車目前還不能登記上戶,而銷售商家也涉嫌無照銷售。
目前,此事還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馮智 記者 曾晶 文/圖
經查,該款電動汽車暫無法申領車牌,相關證件系偽造
起疑:
電動汽車上路
掛了個“怪”車牌
“這個車有點怪哦,怎么掛了這么個車牌?”近日,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警在花園小區附近巡邏時,發現一輛小轎車掛了一個奇怪的車牌,上面有“杭州電動TP·A01321”字樣。
駕駛員在接受交警詢問時表示,這輛車是電動汽車,是親戚最近才買的,價值7萬多元。當交警要求其出示車輛行駛證時,對方卻只能提供一張《杭州市電動助力車備案登記證》。按照有關規定,電動汽車也必須申領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才能上路行駛,因此交警暫時扣下了這輛車,隨后作進一步調查。
調查:車輛相關證件系偽造
為核實車輛牌照和《備案登記證》的真偽,交警直屬一大隊民警致電杭州富陽車管所協查。經過調查,富陽車管所表示,“杭州電動TP·A01321”是一家保險公司發放的,并不是機動車牌照。而駕駛員提供的《備案登記證》系偽造,車管所從未發放過這樣的證件。
據了解,國家對機動車管理實行登記制度,準予登記的機動車應當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并與國家工信部核準的《機動車產品公告》一致。電動汽車上路行駛,必須辦理機動車登記,由交警部門核發行駛證和號牌后才能上路行駛。而要辦理機動車登記,汽車產品必須在工信部公布的《機動車產品公告》內。
通過調查,交警暫扣的這輛車并未在《公告》目錄上,因此無法辦理上戶登記,也不允許上路行駛。此外,車主在接受調查時自稱這些證件都是銷售商家提供的。經銷商也承認,為了提高電動汽車銷量,他們偽造了《備案登記證》。
處理:
涉案經銷商
已被調查
隨后,交警部門將有關情況通報給了工商部門,雙方進行聯合調查。
昨日,記者從花園工商所獲悉,經調查,該車經銷商辦理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是銷售電動車,而不是銷售電動汽車,目前已被工商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并將作進一步處理。此外,因其涉嫌偽造證件,已交由警方處理。同時,該車駕駛員因駕駛未按規定登記備案的車輛上路,被交警部門給予處罰。
交警部門提醒,市民購買電動汽車前,可先咨詢車管所或當地交警部門,以免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