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在選購合格電動自行車時,一定要特別注意一證四符合。”針對目前備受市民關注的電動車選購方面的問題,福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有關人士昨日特別提醒市民。同時,如果市民在選購中發現車商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合格證沒有符合相關的要求,可以向質監部門舉報。
據介紹,“一證”是指是否具備廠家的“檢驗合格證”,其中包含該電動自行車的產品名稱、商標、型號、車架編號、電機編號、生產日期、許可證號、執行標準以及生產企業名稱、地址、郵編、聯系電話、傳真和網址等。
市民應特別注意這個合格證上的四處地方也要符合相關要求。首先是合格證上標注的型號要與《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一致,目前福州市僅允許銷售已經公布的35個品牌150種型號。其次,市民還要留意合格證上車架號要與車身上的刻碼號相符合,注意不要購買到被違規套用合格證的不合格電動車。同時,還要注意合格證上的電機號也要與車電機蓋上的刻碼號相符合。另外,注意合格證上標明的電動車產品是否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的國家標準GB17761—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