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市區黎明路到甌海茶山往返約摸30公里的路程,電動摩托車開著開著就沒有電了。”吳先生有些不明白,當初商家不是說“一次充電后能跑80公里”嗎?
吳先生來自湖北,家住市區黎明路,在甌海茶山某超市工作。超市每天晚上10點打烊,整理完畢,晚11點才能回家。為方便上下班,本月1日,他在市區黎明西路溫州市獻青電動車行看中了一輛標價為2680元的電動摩托車。據店老板介紹,該車充滿電后,理論上可以跑80至100公里,實際跑80公里沒有問題。貨比三家之后,吳先生最終以2300元的價格在該店買下該輛電動摩托車。
當天,吳先生騎著電動車從市區開往茶山,返回市區時,電動車電量明顯不足。當晚,吳先生給電動車充電。第二天,在茶山回市區的路上,電動車又出現了電力不足的情況。吳先生計算了一下,從市區黎明路到甌海茶山往返約為30公里,如果按店老板所說“一次充電后可以開80公里”,那么不應該出現這樣的情況。
于是,吳先生到店家討說法。店家稱,同款車子按售價的不同,所配電瓶的性能也是不同的。吳先生購買的電動車為2300元,電瓶充電一次只能跑50公里(店家事后解釋,這個里程的長短與路況、風向及載人重量也有關系)。“買車的時候,為什么不說清楚。”吳先生對商家的行為很不滿,遂向12315投訴。
經鹿城工商分局江濱工商所工作人員調解,吳先生決定再加50元,將電瓶換成了一次性能開80公里的。工商執法人員表示,作為經營者,應把電動車的功能介紹清楚,尤其是有附加條件時,更加要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時,要了解產品有無配套物件,仔細查看說明書。(記者杜笑鈴)
(編輯:中國電動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