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們表示,電動車產業化初期始終存在技術的成熟度與市場規模,用戶的普及程度與技術設施建設,產業規模與生產成本之間的所謂“先有雞和先有蛋”的矛盾。此時國家應當從戰略高度制定和實施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加以推進,促進電動汽車的發展。
第一,實施約束性和激勵性并重的宏觀政策。如制定要求水平更高的平均燃油消耗量限制標準,制定開征燃油排放稅的計劃等,引導社會的預期。在激勵性政策方面,可考慮以政府資金支持競爭前的技術研發,政府主導完善相關基礎設施,還包括政府采購和在一定期限的購車補貼。
第二,我國應盡快建立起一套與我國自主研發的產品和技術特征相配合的電動汽車嚴格標準體系,避免一哄而上。如果市場準入政策環境過于寬松,容易出現一哄而上、一上就亂的現象,目前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一些企業購買零部件組裝電動車以獲得國家和地方補貼的現象,有關部門應盡快制定相關技術標準并嚴格執行,保證產業的可持續健康發展。
第三,通過開發性價比比較高、較容被市場接受的電動汽車產業實現市場化重點突破。如城市客車和純電動小型乘用車等適用于市場需求,具有高舒適性、高可靠性,在當前的基礎條件和產業規模下較容易推進。如目前在山東、浙江等地的一些三級城市和城鄉交界處,悄然興起了使用鉛酸電池小型四輪低速電動車,有一定的消費市場,且不需要政府補貼。如制定相應的車輛標準準價條件限定行駛道路,正確引導和規范,就有可能如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一樣,迅速發展成一個大產業,從而較好的解決“先有雞先有蛋”的產業化初期的矛盾,使電動車平穩較快地實現產業化。
第四,加大電動汽車的科技創新力度。推動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的結合,支持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承擔科技計劃任務,建立產業技術聯盟、跨行業的技術創新聯盟以及前沿技術創新聯盟,培養具有我國特色的電動汽車戰略性新興產業。